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义乌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迎接省语委、省教育厅对我市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特制订本方案。
一、迎接检查评估的目的
开展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检查评估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交通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推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义乌市民整体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为建设国际商贸名城服务。
二、检查评估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目标: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基本消除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员工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场所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各单位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等服务性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通话要达到三级水平以上。实现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出版物、网站用字规范,公共场所标牌、指示牌、宣传牌和广告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手书招牌凡使用繁体字的须在显著位置配置规范字牌。
(二)评估内容:局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制度建设”、“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情况。
(三)评估标准:依照《浙江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浙江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和《义乌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四)评估的范围:交通系统局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
(五)评估的工作程序
1、自查自评。主要步骤是: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对照标准,狠抓落实;自查自评,申请认定。
2、局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时抽查。
(六)评估检查方式
1、办公场所:各单位办公场所
2、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检查长途汽车站、公共交通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
三、迎接检查评估的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月一8月)
1、交通局印发《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认清形势,明确职责,明确工作任务。
2、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利用全省“第十二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在我市举行的契机,在全系统营造推广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氛围。
3、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制订本部门的迎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积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4、积极参与市里组织的“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活动,参与“中华诵—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推动社会的普通话普及工作,提高诵读水平,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二)准备落实阶段(2009年9月一12月)
根据检查评估细则,扎实开展各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建立台帐,整理各类资料,按类归档。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1月一4月)
各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自测表》,撰写《自评报告》,搜集整理三年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材料,对照《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台帐。
(四)评估督查阶段(2010年5月一8月)
l、迎接由市语委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单位检查。
2、配合省语委专家组对我市进行预评估。
(五)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9月一10月上旬)
1、各“迎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实施细则》、评估实测表,针对省市语委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和各类台账。
2、组织普通话水平没有达标的“迎评”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力争相关人员的普通话全部达标。
(六)接受评估阶段(2010年10月中旬一11月)
配合做好检查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迎评”工作的领导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措施。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对发展我市文化事业,提高市民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不断提高
要以党政机关、交通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立足于经常性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力度,提高重点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其榜样作用和窗口作用,全面带动和影响全社会,不断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三)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是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把语言文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我市2010年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附:交通系统迎接浙江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