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酒后驾驶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管理进一步做好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浙交[2009]1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